天主教是人類社會中的一個大家庭,具有清楚的系統組織,稱為教會聖統制。 在「天主教法典」中有詳細的規定,約略說明如下:
一、教宗及世界主教團
教宗是羅馬教會的主教, 和其他的主教們共融組成世界主教團,是普世教會最
高全權的主體。 教宗是世界主教團的首領,基督的代表,普世教會在現世的最高牧 人。 教宗係由選舉產生。當代教宗若望保祿二世,為首任教宗聖伯鐸以來的第二百
六十五位教宗。
世界主教團對普世教會集體行使職務的方式,由教宗視教會的需要以召集大公 會議,或藉著散居於世界各地之主教們的一致行動來表達。
世界主教會議,
是由世界各地區所選出之主教定期之集會,以促進教宗與主教 之間的密切聯繫,協助教宗保全並發展信德和道德,維護並加強教會的紀律,研究 教會在世界上行動的有關問題。
世界主教會議直接隸屬於教宗權下,每三年召開一 次集會。
樞機是一特殊的團體, 有權選舉教宗,可以團體或個別行動協助教宗管理普世 教會的事務。樞機由教宗自由任命。
二、教廷
教廷是教會行政的中央機構,輔助教宗處理整個教會的事務。 按照教宗保祿二 世一九八八年六月廿八日頒佈的「善牧」憲章制定,現行教廷組織制度如下:
(一) 國務院(The
Secretariat of State):以國務卿為首,設有
- 一般事務組(Section for General Affairs ):由副國務卿主持。
- 外交事務組(Section for Relations with States):由國務卿,助理國務卿主持。
(二) 九個聖部 :
- 教義部(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):維護教義的完整性。
- 東方教會部(Congregation for the Oriental Churches):管理東方天主教會人事。
- 禮儀及聖事部(Congregation for Divine Worship and the Discipline of
the Sacraments):督導及推行教會禮儀及聖事事宜。
- 冊封聖人部(Congregation for the Causes of Saints):負責聖人列品案件。
- 主教部(Congregation for Bishops):處理教會教區之建立及主教之任命事宜。傳信部之權限除外。 ( 附設拉丁美洲委員會)
。
- 萬民福音部(Congregation for the Evangelization of Peoples,宣道部與傳信部):指揮並協調全球福傳工作及傳教士的合作。
東方教會部的權限除外
- 聖職部(Congregation for the Clergy):負責有關教區司鐸及執事本身及牧職事務。但教區主教及主教團之
權利不變。(附設藝品史蹟委員會 )
- 修會部 (Congregation for Institutes of Consecrated Life and Societies
of Apostolic Life,獻身生活會及使徒生活團部) :推行及督導教會內的獻身生活修 會及使徒生活團之三願生活。
- 教育部 (Congregation for Catholic Education,修院及學院部):關懷修院教育,並促進和管理天主教學院。
(三) 三個法院 :
- 聖赦院:處理內心界及大赦事務。
- 最高法院:除負責教會最高法院之工作外,促使在教會內依法處理法務。
- 聖輪法院:教會之上訴法院,協助下級法院事務。
(四) 十二個宗座委員會:
- 平信徒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Laity)。
- 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Unity)。
- 家庭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Family)。
- 正義與和平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Justice and Peace)。
- 一心委員會 (Pontifical Council "Cor Unum", 慈善及愛德工作 ) 。
- 移民及觀光委員會 (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Pastoral Care of Migrants
and Itinerant People, 照顧移民及觀光客之靈修) 。
- 醫療事務委員會 (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Pastoral Assistance to Health
Care Workers,為病人及醫護人員之牧靈) 。
- 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Legislative
Texts)。
- 宗教交談委員會 (Pontifical Council for Inter-religious Dialogue, 與非基督宗教人士交談
) 。
- 無信仰者協談委員會。
- 文化委員會 (Pontifical Council for Culture, 促使文化對福音開放、科學、文學及藝術人士致力於真、善、
美) 。
- 大眾傳播委員會(Pontifical Council for Social Communications)。
(五) 三個局:
- 教廷財務局 ( 教宗出缺時,管理教廷財務) 。
- 宗座財產管理局。
- 聖座經濟事務局。
(六) 二個處:
- 教廷內務管理處。
- 教宗禮儀處。
其他附屬機構:梵蒂岡印刷所,梵蒂岡出版社,羅馬觀察報
(日報及週報,
月刊 ),梵蒂岡電台,電視中心,梵蒂岡博物館。
三、地方教會
即地區性的天主教會,依範圍之不同又可分為主教團、教省、教區 及類似的自治區。
(一) 主教團
主教團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主教們的集合體,為該地區的信眾共同執行某些 牧靈職務,為人類促進更大的福利。主教團能包含幾個教省。主教團應自選主席。
(二)、教省
教省由數個毗鄰的教區組成, 為按人事及地方環境促進共同的牧靈工作,加強 教區主教之間的聯繫。教省設有總主教。
(三)、 教區
教區是特定地區天主子民的集合體, 是教會的基本單位,託付給主教在司鐸們 的協助下所牧養。 教區之下應分為總鐸區和堂區,作為固定的信友團體,可說是教
區的細胞。
- 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,由教宗任命,擁有聖化、訓導及治理的職務。教區主 教在教區內享有最高的正職權。
- 司鐸 (通稱神父 ),是由主教手中接受聖秩而成為主教的助手與合作者,共 同為宣揚福音、施行聖事,以及培養天主子民而工作。堂區主任必須為司鐸,
他是最直接照顧信友的牧人。堂區主任應承認並促進平信徒在教會使命中本 有的角色。
主教與司鐸均分享耶穌基督的司祭職務,專為天主子民教會服務。
- 平信徒, 是指一般受過洗禮而成為教會成員的信友,與基督共同形成一個奧 秘的團體:基督是元首,大家都是衪的屬下。 聖職人員服務教會而成為教會
的公務員; 平信徒則以其自有的方式,分享基督之司祭、先知及君王的職務 在個人崗位上做基督的見證人。
(四)、修會
修會是教會成人成己的團體,藉著共同生活與共同工作的方式,來服務教會。 一般修會均有特別誓願,如神貧、貞潔、服從等,以更能忠誠地追隨基督,實踐福
音勸諭。修會有男女之不同,亦有出世靜修與入世服務的分別。
(五)、善會
善會是一般信友為了某種特殊工作而建立的一種虔誠、志願的結合,藉藉服務 教會和人群,以強化信仰與靈修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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