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教樞機

摘自教友生活周刊

 

「樞機」一詞,原文是拉丁文的(CARDO),中文為門 軸、戶軸或絞鏈式活頁板,引申為主要的關鍵,如中樞。 樞機因而有機要處所之意,(CARDO)是名詞,其形容詞 (CARDINALIS)的意思與名詞一樣,中古時代,此字仍保有 重要之意,如東西南北風為樞機風(Quatvor Venti Cardinals),聖堂的大祭台叫樞機祭台(Cardinale Altare), 大禮彌撒叫樞機彌撒(Cardinalis Missa)。

教會第一次用「樞機」一詞,是為指一位神職人員, 條件是第一、這神職人員,應有一個固定服務的聖堂,第 二、他的聖堂應當有相當大的規模:如主教座堂、堂區聖 堂、或神父團體聖堂(Collegiale)。聖額我略教宗曾許可任 命上開小教堂的神父為樞機,但禁止私人小教堂的神父當 樞機 按當時的原則,一位五品人員不得當樞機。可是 例外的也有樞機五品。額我略第七世曾任命過樞機五品 (Cardinalis Subdiaconus)。 第九世紀之後,重要教堂的執事及神父已不再當樞機了。 這名銜只給其中更重要的堂區神父或執事。按若望執事 (Jean-Diacre)當時在羅馬只有二十位堂區神父是樞機, 至於在其他各地,重要堂區,仍有樞機神父及樞機執事, 比如在米蘭(Milan)、拉凡諾(Ravenne)、巴黎、里昂、宋 斯(Sens)、特瓦(Troyes)、安熱(Angers)、蘇阿松(Soissons)、 特來弗(Treves)、等地的本堂神父,皆是樞機神父,現在 法國有座堂的古城中尚有樞機街…只在巴黎第十二世紀, 下列堂區本堂神父皆是樞機:如聖保祿堂,聖瑪爾定堂、 聖雅各伯堂、聖賽非琳堂、聖本篤堂、聖沙倫堂、聖恩德 望堂、聖熱爾瓦堂、聖如蓮堂、聖梅立堂、聖老郎佐堂、 聖若望堂。這些樞機神父在大節日內給當地主教們幫忙, 到了十五世紀在米蘭尚有不少樞機。一五六七年,樞機的 名銜只給羅馬的高級神職人員們。

羅馬的三種樞機

樞機神父

按教宗禮節本(Liber Pontificalis),很早在第二世紀,羅 馬城就分成教區,並建設了聖堂,這些聖堂名為「職銜」。四九九年這些一職銜上為數廿八所。自第五世 紀又新建了其他「職銜」,不過這些職銜常有他們的特殊重 要性,第六世紀的文件稱這些任職的神父為「樞機神父」 (Presbyteri-cardinales)七六九年的羅馬公會議特別指定: 只能在樞機執事之中選教宗。當時「樞機神父」一詞已經 很普通,九六三年的羅馬公會文件上,有「樞機神父」簽 字。

樞機執事

為方便社會服務,羅馬很早就分成區域,開始分七區, 每區有一位執事負責。教宗阿提言第一世(Hadrien 772-795) 時代,城外的執事有的被召入城,在城內為他們建立了「執 事聖堂」,普通是在沒有「職銜」的地方,當時有十六座執 事聖堂,有十六位執事負責。到了第六世紀,為表示這些 執事與市外堂區的執事不同,還給了這些執事之名,一一 一六年拉特郎大公會議的文件上,就發現「樞機執事」的 簽字。

樞機主教

自第八世紀起,教宗就開始時常召集羅馬鄰近的主教們 來羅馬,為幫助他舉行禮儀或管理教會。廿六九年羅馬公 會議時,共有七位,他們輪流主日天在拉特郎大殿舉行彌 撤。到了第十二世紀,他們就在該大殿盡職。當時有歐斯 底(Ostic)、聖女魯非諾(Sterushe)、波爾多(Porto)、阿 爾巴諾(Albano)、杜斯路(Tusculun)、撒比諾(Sabino)、 波內斯德(Preneste)教區的七位主教。日後波爾多及魯非 諾兩個教區合併,因而當時樞機的人數,減到了六位。按 教宗禮儀本(Liber Pontisicalis)七六九年的羅馬公會議, 已將這些主教任命為樞機了,並且他們直屬於教宗宮廷, 到了十二世紀,只有羅馬城的樞機有權選舉教宗,因此 這些樞機的權勢越來越大。日後不久,在管理全球教務上, 他們代替了羅馬教務會議。十三世紀初葉,教宗依諾增爵 第三世,任命他們為自己的隨身顧問。一二四五及一二七 四的里昂公會議時,他們的位子已排在各總主教之前,他 們的職位可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。

羅馬神職以外的樞機

按前文所述,開始的樞機們無論是樞機執事、樞機神父、 樞機主教全部都是羅馬市的神職人員。他們是樞機,只是 由於他們是「職銜」或「執事聖堂」的負責人,市外的主 教們不屬於市內神職人員,因此他們如果是樞機,全是因 為他們是教宗宮廷的人。 日後這三種樞機的工作,全部在於輔佐教宗;他們遂成 為羅馬神職中的高級幹部(Proceres Clericorum)。另方面, 當時教宗又沒有許多相稱的助手,就更有須要多請他們幫 忙管理教會,因此對自己的教區,只留下當地主教的名義, 而無實際治理工作,他們就漸漸都搬到羅馬教廷居住。 這種演變,使更多羅馬以外的樞機們進入了羅馬,一○四九年,就有十幾位外地來的樞機,這些樞機,開始全是 從大修會院長中選出。自十三世紀,亦有鄉間及其他地方 的主教被召來羅馬擔任樞機職,並幫助教宗的管理工作。 這些樞機當然要放棄自己的教區,來住羅馬。有時這造成 許多實際困難,因此某些主教寧願留在本地而拒絕了羅馬 的請求。 特利騰大公會議規定:如果樞機有教區及牧靈的工作, 不必離開自己的教區,此後樞機團分有兩種:一種是教廷 樞機,他們常住羅馬,積極輔佐教宗…其中亦有別國的樞 機。另一種是住在其他各國的樞機。 此外樞機團裡常有些會士,教宗西希德第五,規定四位 樞機應當從四大乞丐修會選出,這法令雖未時常生效,但很深刻的影響了歷代教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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